不死无名之鬼!”
“我叫孟小本,江城市人。”孟小本故意把自己家乡城市也说出来,表示自己并不怕对方去找麻烦。
“你用不着说你家是江城的,我们不会去江城找你的。因为,你回不去江城的了。”叶黄亮含笑道,眼里露出一股阴森森的气,手里的手枪握得紧了许多,随时要举枪射击的样子。
叶兰知道孟小本的本事,对付这几个小小是绰绰有余的,所以,她并不担心叶黄亮手里的枪,冲叶黄亮道:“叶黄亮,今天是我的定婚宴席,你别来捣乱,要喝酒,坐下喝,不喝酒,赶紧走,免得惹麻烦。”
“咦!”叶黄亮一愣,“我们的大村花,什么时候学得这么厉害了?两年前,我娶你,你不干,如今却要嫁这么一个窝囊小子。你不后悔吗?当年如果跟了我,现在吃香的喝辣的。”
红毛一边拍手道:“大哥,嫂子还没跟那小子入洞房呢,大哥不如把嫂子叶兰领回家吧。”
叶黄亮摆摆手,冲身后几个人说:“红毛的主意,可办!”
几个人一听,一齐冲上来,一步步冲叶兰走去,一个个色色地看着叶兰的身子,咽着唾沫,双手准备着,准备抓住叶兰:这真俊,那小肉,要是能摸上几把,肯定好爽的。
红毛第一个走到叶兰面前,用鼻子闻了闻,笑道:“嫂子,你身上好香。”
叶兰抬手一巴掌,正打在红毛的脸上。
红毛没有防备,没有想到叶兰竟然敢出手打他,一下子被打得闪了一下头,左边的半边脸,立刻红了起来。
红毛捂着脸,叫了起来:“咦,咦,咦,有性格呀!我叫你有性格,我叫你……”
说着,红毛冲过来,一把抓住叶兰的手腕,就把叶兰往自己怀里拉。
孟小本正站在两米的桌子前。
桌子上堆着着刚才他倒出来的一堆红包。
孟小本见红毛拽住叶兰,知道再谦虚不行了,必须得出手了。
他轻轻捏起一只红包,手腕一抖,以极强的内气将红包送出手去。
只见红包如一道红色的闪电,直向红毛击去。
“啊!”红毛惨叫一声,捂着手腕倒在地上。
众人一看,只见地上落下一只红包,那红包已经半边被鲜血染红了。
而红毛的右手手腕,如同被利剑砍了一剑,两根挠骨断了一根,露出红红白白的骨头碴子,可怕极了。
全场惊呼一声!
太可怕了!
红包杀人!
那只软软的纸折的红包,竟然如剑一般,将红毛的手腕从中切断!
这是什么存在?
红毛手腕断了,疼痛不己,在地上打着滚儿。
叶黄亮见红毛被孟小本轻轻一击就倒了,心中恐怖,但脸上装作镇定,挥挥手,骂了一声:“废物!”。
随后,叫身后两人上前,把红毛拉到车里,开车到镇医院去了。
剩下的小弟们个个目瞪口呆,不敢上前,全都站在叶黄亮的身后,生怕孟小本再飞出一只红包。
叶黄亮知道,今天是生死搏斗了。
看样子,这小子功夫极深,功力远在我之上。我要想取胜,只有先下手,用枪崩了他。然后,向警察说,他用红包攻击我们,我们是自卫才开的枪。
警察那边叶黄亮有人,肯定相信叶黄亮的话,而周围的围观群众,哪个敢说真话,立马叫他家完蛋。
想到这里,叶黄亮突然拔出手枪,也没有说什么,抬手向孟小本发了一枪。
这一枪,是瞄准了孟小本胸前打的,着实想一枪致命!解决战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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